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信息来源: 法工委 发布日期:2013-07-23 作者: 肖子策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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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13〕13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3日
宁波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3号)要求,宁波市积极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至2012年底,全市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覆盖用户已近200万户,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率达89.9%。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电视从广度向纵深发展,促进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我市将实施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以下简称停模)工作。
一、停模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停模是国家数字电视发展的战略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要求,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要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城市,必须尽早实现停模目标。
(二)停模是电视传播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停播模拟电视信号,实现数字化改造,不仅可以实现高清晰度的电视画面和优质的音响效果,而且可以释放大量的频道资源,用于传输高清电视、视频点播、调频广播等信号及开发政务信息、教育文化等多种业务,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个性、更专业的节目内容,数字电视将成为家庭信息化终端和城市信息综合平台。
(三)停模是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
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和三网融合推进,需要广电网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停模是智慧城市和三网融合的客观基础和先决条件,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新一轮发展的重大举措。
(四)停模是确保安全播出的重要保证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有线电视前端必须保证信号安全播出,确保党和政府声音安全传输到千家万户。由于模拟电视信号处理非常简单,容易被非法信号插播,安全隐患较大,实现数字化改造后,电视信号通过卫星接收机接收,再经过前端机房复用、加密等处理,安全性能大幅提高。
二、停模的基本政策
(一)居民用户停模政策
1.对开通数字电视的家庭用户,由本地广电网络运营机构配发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对用户第二及以上副终端机顶盒由用户自行选购。
2.对开通数字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二、第三终端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视听维护费。对第四(含)以上的终端,按每终端每月5元标准收费。
3.对不愿开通数字电视的用户,暂时保留中央一套、浙江卫视、宁波一套等7套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4.对未进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区域用户,暂时保留现有的模拟电视信号传输;在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时通过边整转边停模的方式停播模拟电视信号。
5.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实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全免的优惠政策,对有两台及以上电视机的低保户,再配发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对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实行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优惠政策。
(二)非居民用户(含个人商业用户)停模政策
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以及个人商业用户所需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三)停模的实施计划
从2013年7月开始,采取宣传服务、试点推广、分片分区域停模方式,稳妥扎实推进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停模工作。
三、停模的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文广新闻出版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停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加以落实。市、县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信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并配合停模工作的实施。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宾馆饭店的停模工作;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做好向用户宣传、引导工作,并从服务场地、供电保障、宣传张贴、用户信息核对、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市广电集团和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中心)要成立停模实施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停模实施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停模工作稳步扎实推进;要进一步丰富数字化内容,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增强公共信息内容的开发,以服务用户为前提,构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宁波数字电视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实施驻点服务,提升服务时效和质量,完善后续维护服务,停模期间用户维护投诉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修复,机顶盒三天内安装完毕。
(三)全市各新闻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停模的意义、政策和作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通过宣传,逐步转变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传统落后观念,提高数字电视的社会认同度,为我市有线电视停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12345(市长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96178(市机关效能、廉政投诉中心)”等热线电话和各级信访部门要积极配合停模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帮助进行解释、疏导工作,共同推进停模工作平稳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单位,各县(市)区卫星城市试点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