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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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市行政会议中心302人大会议厅。

二、建议议程

1.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2.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3.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4.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5.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的议案;

6.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10.有关任免议案。

三、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五、其他事项

1.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均印制1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11月15日下午5时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

2.请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请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

3.请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于11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出列席人员回执单》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传真:55881676)。

4.请与会人员凭会议临时通行证从市行政会议中心3号门进出。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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