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1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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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3时,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听取相关准备情况汇报:

1.有关任免事项;

2.《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

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4.《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5.关于召开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6.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7.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

8.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

(二)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安排(工作用)和筹备方案。

(三)研究确定关于《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四)听取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

1.关于宁波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2.关于宁波市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3.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4.关于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5.关于我市剿灭劣V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五)听取关于全市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情况的汇报

(六)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春节前(到2018年2月15日止)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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