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2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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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会议是本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的第一个会议,目的是交流工作情况,加强内司委与各联系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促进全市内务司法工作更好地开展。刚才,乐君同志通报了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单位负责同志也围绕各自工作职责,讲了今年的工作安排,准备非常充分,发言质量很高,对人大特别是内司委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为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对过去的工作,总的感到我们市人大内司委在在座各位及各联系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既推动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促进了“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工作的落实。下面,我结合各对口联系单位情况以及全市内务司法工作重点,再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形势
内务司法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公平正义,一头关乎人民群众痛痒。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重大政治改革的不断推进,内务司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需要我们去积极探索、破解。
(一)打造“名城名都”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多年来我市人大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内司委必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行权履职,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始终置于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之中。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十个一流”的具体要求,号召全市上下树立“六心”、提振“六气”。这一重大决策与我们内务司法工作息息相关,是我们今后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行动指南,要加快“名城名都”建设,我们必须以打造一流的法治城市为目标,深化一流的依法执政水平,保障一流的司法办案质量,培养一流的公民法律素养,在内务司法工作中谱写“名城名都”建设的崭新篇章。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这一总要求,来思考、谋划和推动内务司法工作,不断推进内务司法工作与时俱进。
(二)司法体制改革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新任务。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中央对司法工作的要求更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任务更重。回顾这几年我们开展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践,总体上工作力度较大,成效比较明显,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面对监督效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从高要求的层面来讲,无论是我们市人大内司委的监督工作,还是公检法司各部门开展的司法工作,都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方面群众的意见还比较集中,需要我们今后继续深化监督,如“两官”评议工作就要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常抓常新,进一步加大力度。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改革全面推开、力度逐步加大的关键时期,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了更多的强调和重视,人大面临着完善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与方法,把监督“两院”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立足司法活动规律,透过成千上万的具体案件,去发现和梳理司法机关、司法队伍在作风建设、法律适用、公开公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又要避免出现对个案的具体处理意见。不能因为片面理解司法体制改革追求的司法权独立行使的目标,而忽略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两院”的法定监督权,混淆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与干预具体案件的区别。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体现法律上的正当性,确保各项改革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顺利推进。
(三)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期盼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强化改革创新驱动、完成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对养老、助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民生方面的需求愈发迫切,更加期盼政策的公平性、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更加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的立法、监督等工作,都是为了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刚刚结束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养老服务方面的建议就有14件,反映出群众对改善民生的强烈愿望。宁波提出高标准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要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高度关注经济运行、群众生活、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结合内务司法工作实际,找准民生领域中存在的短板,在补齐补好短板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加强民生领域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坚持依法履职,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在过去五年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立法质量有了很大提升,监督实效有了明显改善,代表联系及调研工作取得了新成果,自身建设有了新加强等,今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要继续按照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着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心,推进立法工作。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民生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的幸福和尊严,事关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始终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要加强社会方面的立法工作,更大力度地推动与改善民生有关的制度创新与完善,从机制上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具体而言,在立法工作中,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共识,重点把握好规范公权和维护民权的关系,通过规范公权达到维护民权的目的,严格防止以强化执法为由设置可能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条款。对当前社会的诸多民生问题和矛盾,在立法过程中要突出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抓住难点进行立法规范,努力提升立法质量,实现预期效果。
(二)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监督工作。公平正义既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价值理念,也是国家实现善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特别是新闻报道的一些冤假错案甚至死刑错判案件,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极大的冲击,人民群众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司法人员监督的呼声非常强烈。在每年各级人代会上,代表们也都有大量议案、建议,要求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监督。尽管我市人大积极开展了“两官”评议、民事执行专题询问、检察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司法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群众呼声和需求,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动摇社会公众的信任。本届内务司法工作要继续加强司法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顺应广大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和针对性,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发现并督促司法机关解决依法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树立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动法治宁波建设。
(三)以增强工作实效为目的,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最了解最清楚广大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愿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广泛吸收代表参与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特别是邀请从事基层工作、与群众接触密切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时多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使他们的意见在法规形成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反映,监督检查时尽可能吸收人大代表参与,让他们更直接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更有效地行使权力,视察工作时尽可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让他们更多地接触和了解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充分发挥出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借助代表的力量,让我们的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实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发展、新提升。
三、坚持凝聚共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内务司法工作是一个整体,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指人大内司委的工作,也包括在座各联系单位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既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还需要大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只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推动内务司法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把握法律规定,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实施有关法律情况,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组织法、监督法的明确规定,是各级人大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必须强化人大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各联系单位要正确理解和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协助内司委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工作监督是第一位的,在监督的基础上讲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以此体现人大的支持;相对应的,通过工作支持又更好地推动监督目的的实现,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不能只讲监督不讲支持,也不能只讲支持不讲监督。
(二)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环境。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在过去能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离不开各联系单位的大力支持,各单位能够始终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内司委的各项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两官”评议等工作,及时提供报告,报送信息,承担相关调研任务,我们的成绩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在新一届工作中,大家要进一步发扬敢于担当、力求实效的好作风,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联动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形成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内司委与各联系单位的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会议沟通、信息沟通、日常沟通为主导的联络新平台,保持信息畅通,加强日常联系,增强相互理解支持。
(三)精心组织实施,不折不扣完成今年内务司法各项任务。今年是换届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刚才乐君同志已经简要部署了今年内务司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应该说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要求很高,内司委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精心准备,细化方案,为新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一要更加重视民生改善问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生领域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今年我们立法项目共有1个制定项目、2个预备项目和1个调研项目,尤其是其中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充分利用人大多年来持续调研、监督的成果重点推进,推动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二要更加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寻找和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发挥人大监督的应有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将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内司委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穿插开展、齐抓并进,各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早谋划,抓好组织领导工作,以此推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同时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进步。三要更加重视发挥委员和监督员作用。要把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做实做深,就离不开过硬的工作基础力量。内司(工)委既有一批熟悉法律、热心人大事业、公道正派的委员,还聘请了一批在相关领域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组成司法监督员队伍,共同参加委员会的立法与监督工作。在今年的各项工作中,要为他们进一步发挥作用创设平台,充分借助外脑,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内司委的履职能力。
同志们,过去的成绩可圈可点,未来的道路依旧漫长,让我们以翻篇归零的姿态再次出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