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
经2017年6月23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陈贤军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士涛、陈信根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