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2016年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3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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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去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的成绩。2016年,市政府严格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定不移地把节能降耗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节能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成效明显。但由于新增高能耗项目及高温天气持续等因素影响,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同比上升0.8%。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倡导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谋划发展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和产业,提高低能耗产业在整个产业格局中的比重,提升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使节能降耗成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持续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要引导企业把节能改造作为产业升级改造的重要内容,鼓励促进传统制造业朝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创新突破,努力把能耗水平做到行业领先。三是优化能源结构。要从政策、资金扶持上引导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中的份额;要组织高校、科研单位研究论证各种新能源使用的可行性,鼓励企业开发更多新能源应用领域,从战略层面提前布局下一个经济发展周期的能源供应网。
  二、严控高耗能项目,遏制能耗随意扩张。一是要统筹兼顾国家产业布局需要和我市环境客观容量,积极对接省及相关部委,主动协调,提前准备,确保我市能耗总量增长率控制在规定的合理区间内。二是要深化能源消费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核落地我市的高耗能项目,加强能评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依法依规把好项目前置审批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一票否决。三是要重点关注我市用能大户,实时监控其用能情况,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部分高耗能企业能耗随意违规扩张。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挖各行业节能潜力。一是制定产能淘汰清单。要按照中央去产能的要求,摸清我市落后产能现状,结合市场变化,制定切合实际的削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清单。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利用好能源价格杠杆,规范有序地使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市场。三是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搭建平台,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针对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制出行之有效的节能技术,并给予精准帮扶,努力提高技改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能源使用依法依规。一是严格落实能源“双控”战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条对照,严格执法,确保一切能源使用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二是加强责任考核。要强化对区县(市)及各部门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强企业用能监管。要定期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监察工作,对于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用能的企业必须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予处罚;要逐步扩大监管面,完善规下企业用能数据库的收集和管理。
  五、推广节能意识,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氛围。一是提高全社会各方节能意识。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节能降耗先进事例,科普节能知识,使绿色节能概念深入人心;要研究论证各种共享经济模式,提高全社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二是大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要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要高度关注建筑节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要鼓励家庭使用节能电器,实行全民节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三是建立有效制度,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节约能源,营造合理用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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