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委

关于任命印黎晴等职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3 作者: 阅读次数:

【文字 】【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市监察委员会:

  经2017年4月14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印黎晴、蒋文丰、包晓莹、杨晔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国锋、王伟明、汪明航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